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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试验

诸暨市消保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比较试验

2010-01-15 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为充分履行《消法》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赋予消保委参加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比较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等职能。2009年12月中旬消保委会同工商部门按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选定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比较试验。

  一、样品情况

  本次比较试验购买了18个牌子、18个批次的食用油11种、挂面3种、香菇面1种、手打鸡蛋面1种、强力卷面1种、婴幼儿配方奶粉1种,产品涉及安徽、山东、河北、河南、江苏、上海。本省有宁波、丽水、衢州等地。

  二、试验标准及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由国家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依据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8233-2008《芝麻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对葵花籽油、压榨花生油、大豆油等的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乐果、倍硫磷、抗氧化剂(BHA、BHT)等指标进行了测试;依据LS/TT3212-1992《挂面》、LS/TT3213-1992《花式挂面》、Q/BLAY11-2007《挂面》、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对挂面、香菇面、手打鸡蛋面、强力卷面的水分、酸度、不整齐度、自然断条率、弯曲段条率、熟断条率、烹调损失、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铝等指标进行了测试;依据Q/TEOA2-2009《多美滋较大婴幼儿配方奶粉》、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水分、亚硝酸盐、铅、无机砷、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4)、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等指标进行了测试。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三、   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的18个样品中,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四、消费提示

  通过此次比较试验,发现被检送企业的食品质量较好,这跟大商场、进货渠道正规和严格把好进货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论证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不买腐烂、霉烂、变质、有异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可作为消费者选购食品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