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情况
6月份,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5.15万元。在受理解决的67件投诉中服务类、百货类及家用电子电器类是本月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具体投诉受理情况如下:
6月份全市受理投诉情况统计表
项 目 类 别 | 受理解决投诉(件) | 所占比例(%) | |
一类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16 | 23.88 |
二类 | 家用机械类 | 1 | 1.49 |
三类 | 百 货 类 | 16 | 23.88 |
四类 | 房屋及装修建材 | 6 | 8.96 |
五类 | 服 务 类 | 24 | 35.82 |
六类 | 农用生产资料 | 0 | 0 |
七类 | 其他商品类 | 4 | 5.97 |
合 计 | 67 | 100 |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三年空调纠纷 圆满画上句号
6月16日,张大伯到长兴县消保委反映其于2010年8月19日在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空调,使用后发现该空调制冷效果差,与店方联系后,店方派售后服务人员上门进行多次维修。后因天气转凉,张大伯也没在意。2011年6月,当张大伯使用空调时,再次发现空调不制冷,又与店方取得联系,店方上门维修并承诺一定给修好。但经过3年多的交涉,该空调故障仍未排除。今年5月份,张大伯再一次找到店方,店方联系厂方上门维修,厂方人员进行查看后,认为该空调“冰堵”无法修复。无奈之下,张大伯到县消保委请求帮助。经调查了解,在掌握张大伯反映的情况属实后,经调解,由店方提供一台等价位的其它品牌的新空调。
案例二 生日聚餐食物中毒 多方调解解决纠纷
5月22日,吕先生等16人在德清县武康镇一饭店举办生日晚宴,当晚多名宴会人员陆续发生食物中毒症状去医院急诊。至23日15人发病并于当地医院住院治疗。23日执法人员到达饭店现场调查取证,因供餐食品已被清除,无法采集可疑食物样品予以进一步检测确认,具体污染环节无法直接证实。后经卫生局出具调查报告确证: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病人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该起事件为一起肠炎沙门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危险餐次是5月22日晚餐。5月25日,消费者吕先生等16人到县消保委投诉, 经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由被投诉方饭店一次性支付23万元(含责任赔偿和人道主义补偿)给投诉方;二、投诉方就诊的医药费由投诉方及时向就诊医院清偿;三、投诉方收到23万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渠道做出有损于被投诉方商业信誉、形象的行为。
三、工作动态
(一)及时发布消费警(提)示
本月针对消费者的热点投诉,全市各级消保委发布了1条消费警(提)示:
消费警(提)示一:现下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空调越来越多,为确保消费者能买到称心如意的空调,湖州市消保委联合长兴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使用空调“六注意”
(二)吴兴区消保委开展全市快递行业客服工作专题培训会
6月11日,湖州邮政局及吴兴区消保委开展全市客服工作专题培训会,全市快递企业客服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通报了上半年行业申诉情况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邮政速递公司、湖州申通、湖州圆通三家企业客服主管作典型案例交流发言,在培训会上,吴兴区消保委胡晓作了《如何做好快递行业投诉调解工作》的专题讲座。
讲座上指出了当前快读行业主要存在快递业主体状况鱼龙混杂,快递业服务质量名不符实,先签字后验货埋下纠纷隐患,遗失破损案件多,赔款难落实四大主要问题,从七个方面分析了产生消费纠纷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要加强快递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了解相关行业知识,遇到快递服务纠纷投诉,应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的理由、目的和要求;迅速查清纠纷原因,尽快找到解决纠纷办法,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一口清和“三心”。
(三)南浔镇消保分会开展首次快速日用消费品价格比对
为认真贯彻“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度主题,6月7日,南浔镇消保分会组织消费维权义工9名、消费者代表12名,在南浔镇及开发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快速日用消费品商品价格比对活动。
本次快速消费日用品价格比对,结合夏季消费的特点,选取生活用纸、家用洗涤剂、香皂、塑料制品四大类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12个品种,总计76件商品,并选取:浙北超市南浔店、华润万家南浔店、世纪联华超市等4家商户,由消费维权义工带领消费者代表分成3个小组,以消费者身份在相同的时间内到上述商户以直接消费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查,并采集和购买相同企业生产的同品牌商品进行比对。
本次价格比对活动从采集的商品价格信息来看,有9种商品价格基本接近,2种商品价格差距较大。其中:200抽清风纸巾最高售价为5.2元,最低售价为3.5元,差价比达到48%;舒肤佳125克香皂最高售价4.5元,最低售价2.9元,差价比达到56%。价格比对活动结束后,南浔镇消保分会将比对结果在超市前予以公示,以供消费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