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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动态
湖州市消保委十一月份消费热点信息
[字号:]
2013-12-19 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一、投诉情况

  11月份,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1.41万元。在受理解决的49件投诉中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以及百货类是本月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具体投诉受理情况如下:

   11月份全市受理投诉情况统计表

              

  

受理解决投诉(件)

所占比例(%)

一类

家用电子电器类

10

20.4

二类

家用机械类

2

4.1

三类

 货 类

10

20.4

四类

房屋及装修建材

8

16.4

五类

 务 类

17

34.7

六类

农用生产资料

1

2.0

七类

其他商品类

1

2.0

 计

49

100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   听课购物又上当   消保委帮助获退款

  高先生于本月9日在武康镇一电影院旧楼听课,听课过程中,销售人员极力推销该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子产品,并表示现场购买有优惠,高先生听后很是心动,当即买下了电饭锅、炒锅、电磁炉等6件商品。但当高先生付完款索要票据时,对方却迟迟不给。于是高先生要求退货,但销售人员不仅不退货,还强行将商品送到消费者家中。回到家后,高先生发现购买的商品不仅没有票据,连保修卡也没有。再次去找讲课人时,对方已人去楼空。于是高老先生向县消保委求助。消保委受理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讲课地点并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讲课人也无法联系到。最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到了生产厂家,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调解,对方终于同意退货。

  案例二  标明是不锈钢保温杯 生锈了还称属正常

  张某在安吉县递铺镇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只不锈钢保温杯,11月20日,张某参加一个朋友聚会,在添加开水时,突然察觉该杯内底部存有锈斑,于是马上找到超市讨要说法。超市工作人员接通生产厂家负责人电话后告知“保温杯生锈是正常的。”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张某向县消保委投诉。

  受理后县消保委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超市认为“有锈斑是事实,但生产厂家负责人说是正常现象。”张某认为“我买的是不锈钢保温杯,它生锈了,导致我每天喝锈水,可能会涉及到身体健康,超市必须赔偿。”最后,经调解,该超市同意退货,并补偿消费者交通费12元。

  案例三  吴兴区消保委调解一起多次修理电脑纠纷

  近日,消费者金女士到吴兴区消费保委投诉,反映她于2011年10月1日在某商场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在近两年内修了2次,今年10月,笔记本主板故障,需更换主板,但商家却告知电脑已经过了保修期,要自费修理,金女士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吴兴区消保委受理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金女士认为:电脑在近两年时间内修理了两次,现在又出现了故障,商家应该扣除前两次修理电脑的时间,电脑应还在保修期内。商家认为:消费者的电脑是已经过保修期,不能修理了。消保委人员认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包修商品在包修期内修理的,其修理部位,从交付使用之日起重新执行原规定的包修期;其他部位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消费者的电脑前两次修理应该扣除修理占用的时间,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的电脑免费更换主板。

  三、工作动态

  (一)及时发布消费警(提)示

  本月针对消费者的热点投诉,全市各级消保委发布了3条消费警(提)示:

  消费警(提)示一:人的一天有近三分之一时间在睡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被子质量成为消费者最关心的内容之一。丝绵成为了众多消费者购买被子的首要选择。为此,南浔区消保委发布消费警提示,四个方面判断丝绵真假。

  消费警(提)示二:莽草与八角茴香外形极为相似,八角香气浓郁,略带甜味,但莽草却是一种有毒的药物,为此,南浔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买八角茴香时需多长个心眼

  消费警(提)示三:近来长兴县消保委接到数起关于木地板安装及质量方面的投诉。为此,湖州市消保委联合长兴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安装木地板时七注意。

  (二)长兴三部门联手打造湖州首个义工商品检测中心

  为使消费维权义工活动常态化、形式多样化,近日,长兴县局联合县消保委在雉城街道所前社区成立了全省首家消费维权义工实验室。该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专业特长的消费维权义工,对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一些民生商品进行现场比对试验,让消费者能直观地获得更多的商品信息,并接受消费者关于商品质量、消费投诉方面的咨询等。在成立大会上,该局向社区书记授以消费维权义工实验室的牌匾,并针对现场社区居民反映的蜂蜜及芝麻油真假难辨的问题,邀请骨干义工当场开展了真假蜂蜜与真假芝麻油的识别小实验,受到了居民们的一致好评。接下去,该局还将针对更大范围内的常用民生商品开展比对试验和信息发布,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消费信息的同时,宣传商品质量的相关知识,充分发挥义工实验室的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消费维权教育基地。

  (三)南浔消保委开展公职律师参与消费调解工作

  近日,南浔消保委与工商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参与消费调解工作制度的方案》,借助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专长进一步强化消费调解职能,提高处理各类消费纠纷的工作水平。《方案》确定四项机制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消费调解工作。一是集中会诊:针对疑难、复杂或群体性的消费投诉,召集公职律师共同对案件进行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日常值班:每月第一周的周一安排公职律师值班制,受理咨询、申诉,现场处理各类投诉;三是联系基层:确定每名公职律师联系一个基层工商所,协助基层加强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四是培训交流:每年度召开一次培训会和案情交流会,通报交流情况,研讨案情;每名公职律师整理1-2件在消费调解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经验总结,建立典型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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