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情况
9月份,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4.95万元。在受理解决的49件投诉中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以及百货类是本月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具体投诉受理情况如下:
项 目 类 别 | 受理解决投诉(件) | 所占比例(%) | |
一类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6 | 12.24 |
二类 | 家用机械类 | 4 | 8.16 |
三类 | 百 货 类 | 13 | 26.53 |
四类 | 房屋及装修建材 | 5 | 10.21 |
五类 | 服 务 类 | 15 | 30.61 |
六类 | 农用生产资料 | 1 | 2.04 |
七类 | 其他商品类 | 5 | 10.21 |
合 计 | 49 | 100 |
二、典型案例
去年12月,消费者李某在递铺镇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今年9月9日,该手机出现故障,李某将故障手机送到经销商处保修。9月16日,李某去取手机时,经销商告诉李某说手机主板发霉了,要求李某支付维修费。对此,消费者认为手机还在“三包”期,送修已十多天时间,期间经销商并未告知手机的故障情况,手机主板发霉完全有可能是经销商送修不及时或保管不当所致,于是向县消保委投诉。县消保委在了解情况和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该手机主板发霉的责任应该由经销商承担,因为即使是消费者人为导致该手机主板发霉,经销商在维修期间未向消费者提出任何异议和告知,此情况完全符合正常“三包”的条件。之后,经县消保委的调解,经销商同意免收维修费。
案例二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保分会来维权
近日,双林和睦社区的消费者沈先生在双林某超市购买了2罐日本进口食品,但随后发现这些食品没有中文标识、说明,沈先生觉得没有一点保障,于是向双林消保分会进行投诉。
经工作人员的调查、协商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并且,当消费者产生质疑时,销售商应当提供进口食品的入关检验检疫证明、食品进口商的中文标签的申请批准文件、进口食品上需要加贴的中文标签、进货发票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根据《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只要出现“无中文标签、格式版面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符合性检测结果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中的一种情形,可直接判断为不合格产品。最终,食品商店以沈先生所购食品价格的十倍赔偿了1700元。
三、工作动态
(一)及时发布消费警(提)示
本月针对消费者的热点投诉,全市各级消保委发布了1条消费警(提)示:
消费警(提)示一:随着中秋佳节临近,各式各样的月饼已悄然上架。德清县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义工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大部分销售的月饼都较为规范,多种添加剂被禁用,保质期也缩短了,但个别小作坊生产的月饼包装上无合格证,也未标明生产日期。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的中秋,湖州市消保委联合德清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需谨慎。
(二)长兴开展“汽车三包”培训规范行业秩序
为进一步提升长兴汽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建立更规范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长兴开展“汽车三包”相关规定的培训讲座,长兴大众、别克、雪佛兰等三家4S店的负责人、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会通过介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出台背景,阐述了出台此项规定的意义所在,并结合大量现实案例,重点解读《规定》的细则与政策,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汽车三包”相关责任规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家用汽车消费者要正确运用“汽车三包”规定依法维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培训会上还一一解答了4S店负责人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学习与提问中大家对“汽车三包”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德清生态消费教育进校园
“吃饭要践行‘光盘’,出行应注重环保,衣服适量便好,住房在于温馨┄┄”9月26日,在德清县雷甸镇初级中学的阶梯教室里,县消保委秘书长给该校初一年级的百余名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消费教育课。
课上,县消保委秘书长从介绍县消保委的职能入手,指出消费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生态消费是一种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行为,积极践行生态消费不仅是一种美德,对子孙后代发展也大有裨益。随后,又从衣、食、住、行等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个方面具体详细阐述了如何践行生态消费。幽默诙谐的语言和形象生动的例子使学生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表示今后将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生态消费实践者、宣传者和带领者。
课后,县消保委和乾元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向该校学生发放了《中学生生态消费教育教材》1000本供青少年学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