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温州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历时半年,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知识为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推进国民消费教育进基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样也是政府力抓的重点问题。因此,温州市消保委把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并联合各县(市、区)消保委,共同开展宣传工作。
首先,统一思想。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组织制订、落实宣传计划,并要求各县(市、区)消保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坚持从维护、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贯彻工作。通过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其次,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共同推进国民消费教育进基层。
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市消保委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出台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方案。特别是要求各县(市、区)消保委在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的同时,结合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等相关活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并及时把握《食品安全法》出台这一契机,在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城市、农村,推进基层国民消费教育,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以“牵手消费爱国行”为主题,拉开食品安全宣传序幕。
2008年12月底,根据省消保委部署在洞头县举行“牵手消费爱国行”暨“水产品消费体验监督行”大型系列消费体验活动,并以此为主题,拉开了温州市食品安全宣传的序幕。
在“水产品消费体验监督行”的基础上,又先后开展了 “餐饮消费评价”、“婴幼儿奶粉及食品消费评价”、“南麂岛旅游消费评价”等一系列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到企业实地考察,参观生产线,试用商品,体验服务,听取商品质量安全介绍,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形式开展消费体验和消费监督活动。并现场宣传,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优质食品,确保消费者食无忧;教育广大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的防范、维护和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同时,在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的过程中,还进行了婴幼儿食品等食品的市场抽检和比较试验,并通过新闻媒体、315网站等各种渠道对广大消费者公布抽检结果,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及比较试验报告,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以《食品安全法》出台为契机,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国民消费教育。
《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出台,该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统一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并实施“问题食品”召回等一系列新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都充分说明了国家对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是一个质的飞跃,是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需要。因此,及时把握《食品安全法》出台这一契机,集中优势力量,认真组织全市各级消保委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丰富国民消费教育形式。
温州市各级消保委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都开展了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如:鹿城消保委鼓楼分会于2009年5月23日上午在温州市华盖广场开展大型《食品安全法》咨询活动。在此次活动中,该分会共发放了近200余份《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及时解答了有关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消费纠纷处理、食品安全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乐清市消保委于5月27日上午会同乐清市工商局、农业局、卫生局等部门在乐清市区晨沫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展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版8块,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使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法有了进一步了解,维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二是召开《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及座谈会,加强经营主体的教育。
为了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各地消保委都召开了以《食品安全法》为内容的专题培训或座谈,如:洞头县消保委于4月28日举行了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会,会上洞头县工商局苏宇咏副局长、法制科陈科长均对《食品安全法》做了详细的阐述,使得县城20余户食品批发商对《食品安全法》有了全新的认识:文成县消保委会同文成县工商局于5月12日举办了由50余名食品经营户和2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的《食品安全法》培训及座谈会。会议特邀县卫生局法律人士作了《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对《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法律条文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工商部门、消保委与在座食品经营者还进行了座谈,彼此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国民消费教育进基层。
为改变过去单一的宣传模式,还要求温州市各地消费委将《食品安全法》宣传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活动相结合,推动国民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如:“六一”儿童节这天,瑞安市消保委联合市工商局团委在瑞安市湖岭镇永安乡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知识进校园”活动。除了现场发放安全消费宣传资料外,还在校园里设立了新消费运动图片展示、咨询答疑、现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问题、日常消费常识等知识,引导学生们树立“科学、理性”消费理念;龙湾区消保委于09年5月份开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制定《“星级”放心店标准》、《“五好”小食杂店标准(试行)》,全面启动全区星级放心店与五好小食杂店的评选活动;鹿城区消保委黎明分会为响应“食品安全进农村”,还在七都镇镇政府配合下,对吟州农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并对结果现场进行公示。同时,还对辖区放心店和其他食品店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现场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
四、充分利用新闻载体,扩大宣传效果。
为了营造全社会共同观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温州市消委及各地消保委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通过网络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知识。
为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温州市消保委通过温州市消保委315网站生活常识等栏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二是借助媒体平台发布各类警示、提示。
通过对各种食品开展市场抽检和比较试验,及时掌握情况,并定时在各大新闻媒体、315网站发布抽检结果、比较试验报告及食品安全信息,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是编印宣传手册以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
为使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温州市消保委还专门组织工作人员编印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小册》,并要求各级消保委及时宣传、分发,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共同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