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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创新工作提高消费维权水平
[字号:]
2007-07-24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权益只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才会刺激消费的增长,社会的经济才会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只有创新工作,才会拓展工作思路,才能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才能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水平,才能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嫩江县消费者协会在工作中,实行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极好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较好的影响。

  一、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思路

  要适应新的不断变化的形式的需要,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创新工作思路。首先要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思想。消协的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消费者,涉及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我们的工作就要以大局为重,要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传达给广大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让他们有所了解,并自觉的运用到工作、经营、生产和生活中来,让经营者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让消费者树立依法维权,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思想。其次要树立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的思想。群众的利益无小事,消协的工作人员要从最基本的小事做起,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素质,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每一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都认真接待,及时处理,使消费者与经营者、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起一座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为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康做出贡献。第三要树立服务农民的思想。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问题,但农村消费市场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我县又是农业县,农村人口多,涉农投诉就相应的多,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经常出现,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县消协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主动服务农民。

  1、加强农村的消协组织网络建设,广泛设立“一会两站”。“一会两站”的设立,方便了消费者就近投诉和咨询,也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最快捷的途径。目前,我县已经依托乡政府和基层工商所在各乡镇设立投诉站26个,在嫩江镇社区设立了8个投诉站,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发挥了作用。明年,我们争取在全县的169个行政村都设立投诉站,使广大的农民对小的投诉不出村就可以就近解决,切实方便广大的农民。

  2、加强对受理投诉人员的培训。在广泛设立投诉站的基础上,我们要舍得花资金对基层的受理投诉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这样在受理投诉中就会有所遵循,才会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初,县消协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合举办了村书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班,由我县的律师张玉娇主讲,此举开辟了我县对农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的先河,在农民中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在培训中,他们主动提出问题,现场的互动氛围让我们感觉到,这样的培训班应该经常举行。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级消费信息网站、报刊、杂志、电视、设立消费提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在广大的农民中起到正确引导作用。

  4、组建农村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加强对农村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为新农村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二、工作中注重维权,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消协的工作要注意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拓部门之间联系的新方法。县消协在开展各种活动中,主动和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电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的支持,也加深了工作的力度,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如在开展食品市场检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抽出了专门的人员给予配合,使整个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是处理好日常的投诉工作,由事后处理投诉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多做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提高消费者及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为了便于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县消协联合各基层分会,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设在全县的各个乡镇及社区,延伸维权触角,为消费者维权奠定基础,并做到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让消费者能够就近投诉,尤其是农村的消费者的小额投诉能够不出村屯就得以解决,为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围绕着“五进”,县消协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儿童食品市场检查,农资市场检查,消费维权进校园,消费维权进社区,消费维权进企业,“五下乡”活动,在各种活动中,散发宣传单3万六千余份,出动人员1202人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三、积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创新工作内容

  一是加大对外宣传的工作力度。消协的一个最主要的职能就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县消协在对外宣传工作中,以消费警示、工作信息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在农用生产资料、食品和生活日用品等方面进行宣传,并被刊登和播发在不同的网站、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台上,起到了对外宣传的导向作用。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消费者,县消协于去年10月建立了消费者法律援助网,通过网络及时将各种信息传播出去,为消费者的消费生活做好了服务工作。今年,县消协又开辟了用手机发消费短信的新途径,使消费信息以快捷、方便、灵活的方式传播,人人皆知,遍及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

  二是开展流动消费教育课活动。由县消协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人员组成流动消费教育小组,定期到县内的各种地方开展送法活动。流动消费教育小组的成立,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无论是校园、社区还是农村的田间地头,都有他们活动的身影,每到一处,他们对消费知识认真的讲解并散发宣传单,使广大的消费者受益匪浅,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三是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评选活动。为提高全县经营者依法竞争能力和诚信优质服务能力,县消协开展了诚信维权单位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好的企业脱颖而出,他们以诚信经营和良好的服务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到现在为止,县消协已经申办县级诚信维权单位7家,省级诚信维权单位4家。

  四是开展了会员制活动。由县消协对县内经营守信、效益较好的企业指定为会员定点单位,并为企业授牌,只要手持消协会员证就可以在指定的企业享受打折的优惠。现在,县消协已经和县内的39家单位签约成为定点单位。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和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如果店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或超期变质的情况,他们将接受处罚,视情节予以摘牌,同时他们要做到店内的投诉不出店,极好的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实实在在的实惠。今年,县消协又增加了“会员就医优惠定点单位”和会员接受法律援助服务的“会员服务定点单位”,拓宽了服务的领域,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四、树立全新的精神面貌,创新工作形象

  在消协工作中,县消协工作人员做到了有“四心”。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能够耐心;在调查调解的过程中,做到细心;遇到不好解决的案子,做到有信心;对待有困难的消费者,他们更是有爱心。同时,他们能够想消费者所想,忧消费者所忧,做到以全新的形象去迎接每一位消费者,无论家中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只要来到办公室,他们决不把不愉快的情绪带到办公室来,而是做到了“四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个问候语相问,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纯净水请喝,使消费者来到消协,就有了回家的感觉,使消协真正成为了消费者的娘家。今年上半年,县消协共计受理消费者投诉22件,消费咨询4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8千余元,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了保护。

  (黑龙江省嫩江县消费者协会 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