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构筑消费和谐――宁城县消费者协会二00七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2007-06-06
2007年上半年,宁城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县工商局指导下,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和谐”年主题,以加强全县诚信体系建设、消费教育、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大投诉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蓬勃发展。
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工作
为强化消费教育与指导,做好事前维权工作,宁城消协把消费教育做为2007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渠道、立体式,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工作。
(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上半年,共在各级媒体上刊播消费信息44篇,其中,国家级10篇;市级30篇;县级4篇。
(二)做好消协简报的发送工作,使各级领导和消协三站对消协工作有更深的了解,能更加支持和配合消协工作。2007年上半年,共发送消协简报6期,约900份,主要形式有3・15工作动态、投诉聚焦、诚信风彩展示等,既宣传了消协工作,也宣传了诚信企业,使消协工作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4月初,宁城县消协主办,自治区级诚信单位协办,在宁城信息上开办2007年消费和谐“3・15伴您行”专栏,主要内容有3・15动态、消费警示、诚信风彩。
(四)专门利用4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并下发了文件,对消费教育的目的、要求、内容进行专门部署。
1、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工作,4月9日,宁城县消协、大双庙镇政府与大正蔬菜研究所专业人员来到了大双庙镇柴草木沟村,为这里的农民讲解消费知识,柴草木沟村地处偏远,几年来农民们从棚室种植中得到了效益,但由于缺乏维权知识,农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县消协工作人员专门为村里100多农民讲了《消法》、怎样识别真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农民要到正规的门市购买农资,索要发票,并现场发放了《消法》小册子和棚室种植专业资料。3・15志愿者郑来祥所长为农民讲解了棚室种植专业知识。
2、4月25日,县消协在老干部局四楼为200多名离退休老干部讲解了《消法》以及消费维权知识,3・15志愿者张成武律师讲解了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受到了老干部们的欢迎。同时,消协还开展了送法进农机行业协会、校园、田间地头等活动共6次。
(五)5月24日,市消协、县消协开展了送法进庙会活动。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送法活动,使广大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自身的维权意识。
二、积极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提高调解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宁城县消费者协会2007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4件,成功调解44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168.00元,接待来访咨询300多人次,。投诉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2.3%,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主要商品是手机; 家用机械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2.3%,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主要商品是助力车;百货类2件,占投诉总数的4.5%,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5%,主要商品是保健商品和服装鞋帽;农用生产资料类9件,占投诉总数的20.4%,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1%,主要商品是化肥、农机具; 服务类30件,占投诉总数的68.2%,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4.8%,主要有对公用事业、房屋装修、其他服务的投诉。
2、2007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与2006年相比有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消协“三站”的建立,使不少投诉在“三站”内消化解决,消协“三站”的作用初步显现。同时,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调查取证,确保侵权事实的真实有效性,使企业、消费者在平等的法律约束下。处理侵权行为做到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保护企业的利益,使消协处理投诉工作客观、公平、公开、公正。
如7户农民群体投诉化肥问题,2006年5月26日,热水镇7户农民在某种子门市购买复合肥,施用后出现烧苗现象,要求经销商承担责任。因农民没有留肥,无法做鉴定,经消协几次调解,最后厂家以同情角度补偿6户农民每袋复合肥100.00元,6户农民共获补偿1,700.00元。
2006年11月,25户天义镇糖厂平房区居民群体投诉热力公司供暖价格按非居民住宅收取,比居民住宅每平米多收费0.9元,对此居民反映强烈,经消协向政府反映,最后供热公司将平房供暖价格按居民住宅收取,共为25户居民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三、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4月下旬,县工商局、县消协严查食品安全,检查了天义镇区内华鑫、鑫凯市场内的熟食摊点、校园周边的商店以及镇内超市,主要检查的是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以及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等小食品,本次共检查肉类熟食制品经营户121户,收缴食品10大类50多个品种,价值2万余元,通过开展这次检查活动,净化了食品市场,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创造了条件。
四、实行农资“四项制度”,护农保丰收
3月底,消协配合县工商局开展了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实行“四项制度”,即:备案制、封样制、预先赔付保证金制、回访制。
首先,对县内所有经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企业实行入市商品备案登记制度、企业建立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其次由经营者、工商、消协人员对其所经营农资分批次进行封样,各持一份,一旦发生农资侵权争议,随时将样品送检,确定责任者。第三,农资经营企业根据规模及诚信程度拿出3000至2万元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帐户,由经营者、银行、工商、消协共同签定协议,作为农资侵权专项赔偿金。第四,八、九月份对农资户的农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如无侵权行为企业可拿回保证金。3月29日至31日,共检查经营户228户,并对部分产品进行封样,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树立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防范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普遍受到经营者和农民消费者的欢迎。
五、开展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3月13日至3月14日,县消协组织宣传车队,其中包括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诚信企业车队42台,历时2天,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甸子集市、3月14日在瓦房集市,利用集市人多、宣传面广的特点,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权利、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尽的责任,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3月15日在铁东电影院召开由县政府主持的“消费和谐”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把活动推向高潮。
1 、在铁东电影院门前设立3・15宣传纪念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一是悬挂3米宽×13米长的主会标;二是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诚信企业悬挂“消费和谐”宣传条幅共10条;三是设立图板展示区,共17块图板参展,主要为诚信单位图板展示;四是设立服务台,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咨询,为消费者服务;五是各诚信企业设立宣传台,向广大消费者推介本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倡导诚信经营,在全县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
2、组成阵容强大的宣传方队,15日早在工商局门前集合,9点整出发,至铁东电影院,约2000米,共27个宣传方队2300人,全部着装整齐,步伐一致,向电影院主会场行进,围观群众千余人,同时,各部门组成的宣传车队绕镇区宣传一圈,与主会场、宣传方队相呼应,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的宣传氛围。
3、在电影院门前召开由县政府主持的大型会议,县委副书记张富,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崔宝宾,县人大副主任马再林,县政府副县长童祥,县长助理、工商局长盖兴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黄贵友参加大会,大会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张金满主持。会上,政府副县长童祥,县长助理、县工商局长、县消协会长盖兴川分别讲了话,移动公司经理于长军代表诚信单位发了言,县政府办副主任孙吉柱宣读了县政府表彰的宁城县工商局、宁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京啤酒(中京)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宁城县通信分公司、内蒙古双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3个2006年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盖兴川、孔繁斌等20个2006年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协常务副会长王世民宣读了宁城县移动通信分公司大宁路华鑫营业厅等12家2007――2009年“诚信单位”、“推荐产品”、“诚信店、铺”名单。并进行了表奖,2007年“3・15”宣传主题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4、会后,县领导亲自陪同车队到天义蚂蚁山垃圾场集中销毁了由工商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饮料、百货等四大类16个品种,价值44,860.00元。其中包括在金三角批发部查扣的牛初乳1223件,价值18,345.00元;烟草专卖局查获的劣质国宾烟等5个品牌,134条,价值2,790.00元。以上商品合计47,650.00元。
5、3・15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64台次,其中行政执法职能部门37台次,诚信企业27台次;出动宣传人员390人次,其中工商机关140人次,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130人次,企业120人次;散发宣传材料7.4万份,其中工商机关2.5万份,其他单位2.4万份,企业2.5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340人次;展出图板17块;参观群众15万人。
(三)开展了2007年“消费和谐”3・15活动特许单位活动,对诚信单位双赢公司、大正蔬菜研究所等15家单位,授予“3・15特许单位”,以此来带动经营者诚信经营,促进消费和谐环境的形成。
为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3月12日,宁城县工商局、宁城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了消协三届五次理事会暨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会议总结2006年消协工作情况,布置2007年工作。宣读了由县委宣传部、县消费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07年“3・15”活动实施方案。并对“3・15”活动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3月14日,县长助理、工商局长盖兴川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3月15日的宣传活动,每个党组成员都做了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活动的质量,达到宣传效果。
今年“3・15”宣传活动得到了县广电中心的大力配合,在“3・15”活动前后连续报道有关“3・15”活动的新闻和专题,宁城电视台3月12日晚新闻播出“宁城消协三届五次理事会暨新闻发布会”报道;宁城电视台3月15日晚新闻播出“宁城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报道;宁城电视台3月15日晚中京博览播出“共筑消费和谐”栏目,内容分为“警示篇”、“共筑篇”。宁城信息开设“消费、维权”专版,专版分为建设篇、警示篇、诚信篇,分别对消协工作、处理投诉、诚信企业进行报道。
六、继续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和谐”年主题,营造成我县安全健康消费环境,加大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宁城县消费者协会在创建县级诚信单位的基础上,对未发生“三诉”即消费者投诉、申诉、起诉,并能妥善处理的诚信单位,经过评审后进入“一星级”诚信单位。各诚信单位积极参加,体现了对创建和谐消费环境的积极参与。
七、对银行业、有线电视、燃气行业、电信行业、供电业、医疗事业开展了消费者评议活动
宁城县消协根据市消协[2007]17号《关于对六个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5月7日开展,利用7天的时间,在天义镇区内开展了对银行业等六个行业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采取由消费者填写问卷的方式,消协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事业单位和众多消费者中,与消费者面对面,开展了调查。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70份,收回有效问卷155份。有效率为91.2%。主要调查了这六大行业在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收费、存在问题等方面展开了调查,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六个行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服务质量差,收费过高、不透明、不准,提供的商品缺斤少两等问题,这就要求各行业能从自身入手,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各行业的监督,促使其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
八、消协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
县消协在县长助理、消协会长盖兴川的带领下,不断更新观念,树立新思想,努力开拓消保维权工作新思路,不断加强硬件建设,在县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原有液晶电脑、台式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的办公设施基础上,又购置数码相机一台,为更好更快地处理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打下了基础。
(内蒙古宁城县消费者协会 傅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