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扬州市消协组织将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消费维权领域的实际,综合运用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推行“农村消费维权流动服务”机制
在总结“江都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消协系统推行“农村消费维权流动服务”机制。走村进户,流动服务,以满足广大农村消费者学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需求,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消费矛盾和纠纷,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使之逐步成为“自主的消费者”。
二、充分发挥消协理事会理事作用
在全市消协系统推行仪征消协首创的消协常务理事坐班和调研制度。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整合维权资源,使消协常务工作由“消协秘书处”向“理事会”转变,倡导“理事单位要理事”、“常务理事管常务”的务实作风,切实解决消协日常维权工作中遇到的瓶颈与难点。
三、深化“消费争议协商和解”机制,加强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平台建设
借助互联网覆盖面广、信息传输快的优势,通过已建的“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功能完善的消费争议网上协商和解平台,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四、履行法定职能开展推荐商品活动
推荐商品是消协履行法定职能,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评价标准,确保程序公正,认真开展今年的推荐商品活动,使这一活动切实起到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
五、发行专用邮资封,畅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针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金融、保险、电信、有线电视、供电、供水、燃气、教育、殡葬等十大民生行业,扬州市消协将自筹经费,联合邮政部门设计和发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专用邮资封”,就十大民生行业中公平交易、价格收费、广告宣传、诚信服务、消费争议解决等五大类别,开展消费满意度调查,为消协组织倾听民声、关注民意,便民维权,开辟“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使用这种专用“邮资封”,消费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将消费意愿直诉消协。在此基础上,依据《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广泛开展调查、查询、评议、建议、移交等一系列活动。
六、推进消协调查员工作,放大维权效应
2005年,扬州市消协推出调查员制度,将调查从《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中相对分离和突出出来,创建了独特、完整的调查机制。这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并荣获中消协2006年度“工作创新一等奖”。今年,扬州消协将进一步充实、调整调查员队伍,针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个案、现象、观点调查,加大对消费领域侵权现象的有效干预,强化消协组织的话语权。
七、联手通信企业建立公益短信发布制度
积极与电信部门合作,建立公益性消费信息免费发布制度。充分发挥移动电话短信平台的优势,开展消费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动电话用户发布消费警(提)示及消费信息。
八、积极探索消费投诉不良信用记录与披露工作
积极探索和做好消费投诉不良信用记录与披露工作,有力震慑和约束企业失信行为。今年,扬州消协将把消费投诉涉及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漠视维权工作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入相关企业管理档案,纳入社会信用数据库,与行政监管形成联动。
九、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运行实效
以注重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完善和规范“一会三站”建设。在积极推进在大中型企业设立消费维权组织的同时,逐步向乡镇商贸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组织等这样的特殊群体延伸,协调相关行业协会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站(联络站),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尽快实现城乡消费维权全覆盖。
十、拓展调解渠道,推广“诉调对接”
在全市两级法院和消协系统全面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和消协组织的调解职能进行有机整合,通过运用移交调解,委托调解,参与调解,支持诉讼等手段,将司法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程序引入消协调解工作中,努力使消费投诉得到百分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