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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山东潍坊召开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食品安全监督与投诉处理经验交流会议
[字号:]
2012-05-15 山东省潍坊市消费者协会

  为认真贯彻2012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进一步推动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建设,结合黄河三角洲现状,2012年4月28日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食品安全监督与投诉处理经验交流会议在潍坊寿光召开。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成员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德州、滨州六市及部分县、市(区)消协(消保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半岛蓝色经济区消费维权联盟成员(青岛、威海、日照)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会议。

  专题会议主要认真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处理现状、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仍然充斥着市场,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令人担忧,侵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专题会议共同研究今后在预防、处置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方面的举措,并就畅通食品投诉消费维权通道、深化食品消费维权信息互通合作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等工作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初步意见。

  一是在食品安全消费纠纷的处理方面,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及部分所辖县、市(区)间要加强食品类商品咨询、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合力,更加有为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购买食品遇到异地消费纠纷时,可以在当地投诉,居所地消协(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将投诉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消协(消保委),然后由当地消协(消保委)与异地消协(消保委)联合处理,避免消费者奔波于两地之间,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对需要联手协作和转办的事项,联盟成员要积极负责,努力协调,并以最高的效率完成。

  二是在消费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方面,成员间要通过及时共享食品的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警示等消费信息,定期联合披露区域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切实解决食品类消费纠纷维权难的问题。

  三是在交流培训方面,要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处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交流有关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处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培训采取每年不定期培训方式。

  四是在联络制度方面,建立成员方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投诉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方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每年一次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相互通报交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