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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对农村消费维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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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 重庆市武隆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农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工商部门、消协应把关注民生、突出民意作为工作重点。现阶段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事关全面建设小康大局,工商部门和消协应紧紧围绕这一大局,面向基层,大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努力开创农村消费维权新局面。

  一、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薄弱环节,更应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作为工商部门、消协,要争取得到当地党政的大力支持,把乡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当地党政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要把村委会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从区县党政到乡镇、到村委会一条线共同关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村消费维权事业的新格局。在此良好的基础上,工商部门、消协要在有条件的村设立消费者投诉站、消费者申诉举报站,聘请村委会主任为“两站”站长,并落实1名兼职“两站”工作人员,由工商部门、消协负责对“两站”站长和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负责工作指导,“两站”负责处理简单的农民消费纠纷和投诉、申诉举报,“两站”处理不了的消费纠纷,投诉和申诉举报,工商部门或消协接到电话后要及时赶到,上门处理,真正实现农民投诉、申诉举报不出村,投诉、申诉举报无成本的目标。

  经过不断的努力,“两站”在农村作用的发挥,引起当地党政的高度重视。有了党政的支持,村委会具体抓,工商部门、消协负责培训和指导,逐步实现村村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撑起农村消费维权一片蓝天。

  二、筑起农村消费维权防火墙

  特别是在一些边远贫穷的山区,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已趋于老年化,他们缺文化、缺知识,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较差,容易上当受骗。工商部门、消协应高度重视消费知识的普及,要依托“两站”这一基层组织,在农村院坝广泛张贴发布消费常识,消费警示,并上门进行宣讲。要注意根据农业季节,适时发布遭遇假劣种子该如何维权、如何从外观鉴别真假化肥、如何鉴别假劣农药等消费常识,以此来增强农民朋友的消费知识,提高农民朋友自我防范能力,筑起农村消费维权防线,避免农民消费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每年的3?15期间都是春耕生产季节,也是农资市场销售旺季,是农村消费维权的关键时期,工商部门、消协要树立宗旨意识,互相配合,积极开展进农村院坝、深入田间地头,送消费常识、消费知识上门活动,引导农民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并在有条件的“两站”设立伪劣农资商品展览室,室内存放伪劣农资商品样品以及识别方法,食品安全宣传手册,使用兽药、猪饲料注意事项等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免费赠送农民朋友。同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消费市场大检查,坚决查处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

  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应是工商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增强工商干部的责任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农村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依法查处农村消费市场违章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并做好日常的农村消费市场巡查工作,做到监管、巡查到边到位,不能因为交通不变和条件艰苦就监管、巡查不到位,确保农村消费市场一片净土。

  在抓好监督管理的同时,还应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文明诚信,依法经营,优质服务,确保市场物价的平稳,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要抓好示范农村农资经营店、示范农村食品经营店,让农民朋友放心消费,撑起消费和谐一片蓝天。

  四、逐步形成农村消费维权体系

  要切实有效的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应逐步形成一个维权体系。在逐步实现村村设立“两站”的同时,要真正发挥好“两站”的作用,能够形成政府行为是最好的,区县党政领导有人分管,并把乡镇此项工作纳入了区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这样就增大了乡镇的工作责任,乡镇有领导分管,再把村委会“两站”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就形成了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工商部门、消协的“两站”工作也在当地党政的领导和监督之下,能够促进工商部门、消协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到位。由党政领导和督促,工商部门、消协负责对“两站”站长和兼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村委会具体抓,“两站”处理不了的问题,工商部门、消协及时上门处理,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就真正意义上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