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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倡导和解 促进和谐在企业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效果显著
[字号:]
2007-05-10


  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是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的基础。对此,重庆市武隆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积极开展“倡导和解,促进和谐”活动。大力倡导并推动大中企业、个私业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有效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效果显著。

  2007年3月9日,在武隆县工商局会议室,消委会召开了部分企业、个私业主代表消费维权座谈会,在座谈中,与会代表认为,县消委在企业、个私业主经营场所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实际上是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紧扣了今年“消费和谐”年主题,消费矛盾、消费纠纷在经营环节直接和解,对构建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积极响应县消委组织开展的“倡导和解,促进和谐”活动,畅通消费者快速投诉处理渠道,联通公司、重客隆超市、华帝燃具、鸿程鞋店提出了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站的书面申请,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推荐了站长人选,经县消委3月12召开的第四届四次理事会讨论通过,批复了4个消费者投诉站的成立,并聘请了站长,4个消费者投诉站在3月15日隆重挂牌,对“倡导和解,促进和谐”起到积极的作用。

  4个消费者投诉站成立已来,增强了企业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他们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到现在,已月5起消费纠纷在经营环节直接消化,和解促进了和谐。

  这一作法收到显著效果后,重庆武隆消委在全县大力推行,到现在,各消委分会已在全县的36家企业、个私业主经营场所落实了消费纠纷投诉处理工作人员,落实了联系电话,大力倡导消费纠纷和解,畅通了企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较好的构建了消费和谐环境。

  (重庆市武隆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