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位于辽宁省西部、东邻松辽平原、西接华北平原,南达渤海,北至内蒙古草原。座落在河北、辽宁、内蒙古三省交界之处,与河北承德市、内蒙古赤峰市接壤。朝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中华文明的曙光曾在这里冉冉生起,是世界上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也是世界上第一朵花盛开的古老城市,三燕故都已成为朝阳代名词。朝阳历史上曾称作柳城、龙城、营州、霸州、兴中府、昌黎郡、三座塔厅等。朝阳市目前行政区划为三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蒙古族自治县),二个县级市(北票市、凌源市),二个区(双塔区、龙城区),外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全市土地面积为19698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为337万,全市共有 133个乡镇,1358个行政村,现有农村人口25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6.26%。不难看出,朝阳属于以农业为主的地级市。面对占76.26%的257万农村消费者,我们消协工作者的职责是什么?我认为:实实在在的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消费信息,切实抓好消费者教育,开展消费指导工作,开展各种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对此,朝阳市、县消协系统近些年来根据中消协构筑“三大体系”和推进“三项工程”及省消协的年度工作安排布署,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工商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消协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协调聚集社会各界消费维权力量和资源,依据《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在认真做好为城镇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的同时,工作侧重点有计划有目标地向农村倾斜。通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清楚的看到:朝阳农村消协基层组织建设体系已经形成;农村广大消费者朋友的消费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已经明显增强;农村消费环境已经有较大改观。对此,我们深感欣慰,消协组织也算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了一份力量。
一、积极为“三农”提供消费维权服务,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重视的社会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作为消协组织如何为“三农”提供消费维权服务?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作为农业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进而实现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即是广大农民的期盼,也是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多年来,朝阳市消保委紧紧围绕打假护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工作中心,充分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积极探索、谋划、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方法,切实为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在为“三农”提供消费维权服务方面,我们主要作法是推行赔偿金制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化肥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对于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至关重要。前些年,全市连续出现因商家出售劣质化肥造成农民群体投诉,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市、县消保委结合处理农民投诉和农资市场管理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向当地政府递交了关于加强全市化肥市场管理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具有操作性很强的建议。经政府领导同意,建立和实行了农资管理“六项制度”。即经营准入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进货备案制度、质量承诺制度、警示提示制度和赔偿保证金制度。特别是赔偿保证金制度的推行真正把被动的事后补救变成事前预防,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这项制度要求凡是从事化肥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以本人实名到指定银行存入1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为半年,将存单交给各县消保委秘书处保存。如在经营期间因化肥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的,保证金优先赔偿农民应有损失,如未发生问题到期连本带息一并退还经营者。这项制度首先是从我市喀左县开始试行,尔后逐步推开。这项制度的实行,时刻提醒着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正规渠道组织货源,确保化肥质量。近年来凡采取这一做法的县(市)区,均没有发生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坑农害农事件。当地政府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主流媒体也作了专题报道,曾一度深受化肥之害的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20多户村民给县消保委送去了“心系百姓办实事、消协护农建奇功”的锦旗一面。除此之外,我们在为“三农”提供消费维权服务上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和制度保障,强调依法维权和提升维权工作能力。具体措施:一是经北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北票市人民法院审批、组建成立了“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农民消费者维权起到了较强的震撼作用;二是先后组建成立了朝阳市3·15消费维权律师记者团和朝阳仲裁委员会消费仲裁办事处,对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制定了朝阳市农村群体消费投诉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四是针对农民“三难一高”弱势消费群体问题制定实行了辽宁朝阳农村消费维权捐赠救助款使用管理办法;五是实行对农村典型消费纠纷案件进行媒体暴光办法。
二、注重农村消费维权事前教育,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根据构筑“三大体系”和“三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及消费维权工作由事后补救向事中、事前转变的工作思路。为此,朝阳市消保委从2002年初开始,将工作思路进行了调整。从日常投诉受理(事后)向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事中)以及开展消费教育指导消费(事前)转变。尤其是针对农村广大消费者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创办《朝阳消费者》杂志,为基层“一会两站”以及社会各界免费提供消费维权指导刊物。随着全国消费维权形势的快速发展,我们清楚地意识到,还沿用过去的方式方法做消费维权工作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维权必须创新才能与时俱进。因此,于2004年下半年,我们开始谋划创办朝阳市消保委专门刊物《朝阳消费者》杂志。经过多方协调沟通,终于在2005年初依托借助本会常务理事单位——朝阳市商品交易协会,组建成立了《朝阳消费者》杂志编辑发行部。投入工作后,在2005年3·15活动前夕,《朝阳消费者》创刊号终于和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见面了。这本杂志从创刊之日起,就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社会反映很好,影响力很强,效果也非常明显。到如今已编辑发行近三年时间,已出版发行15期。本杂志为双月刊,每册为大16开,每册内容共48页,每期印制发行4000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一会两站”,各乡镇村政府和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消协理事会成员单位。近三年时间创办《朝阳消费者》杂志的工作体会可以说非常深刻,经历了风风雨雨,排除了资金紧张等各种困难。但我们很欣慰,因为我们为朝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尤其是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倾注了心血,贡献了力量。二是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为使消费维权工作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减少农村消费者路途远,维权难的问题,我们面向社会开通了“朝阳3.15消费维权网站”。农村消费者可以通过网上接受消费教育,了解消费知识,进行网上投诉。朝阳3·15消费维权网的开通,大大缩短了消费者与消协组织之间的距离。一年来,网上投诉近百件,其中农村消费者投诉近三分之一,凡网上投诉事项件件得到了及时回复,网上刊登文章236篇,登录本网站近5000人次。朝阳3·15网站的开通,为广大农村消费者又搭建了一个维权平台,对推动朝阳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维权作用,同朝阳电视台合作,开办空中消费教育 学校。从2003年3·15活动开始,朝阳电视台每天早、午、晚三次,每次45分钟播出“消费时代”专题片。到目前已连续播出4年多时间。“消费时代”专题片的连续播出,使全市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足不出门就能接受消费维权知识教育,通过“消费时代”的典型案例从而提高自身消费维权本领。许多消费者看了“消费时代”专题片后,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维权意识,对推动朝阳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起到了潜移默化作用。四是借助大众媒体宣传舆论平台,与朝阳人民广播电台共同联办朝阳3·15消费热线直播专题节目。为了更好的为朝阳广大农村消费者朋友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我们与2006年“3·15活动”前在朝阳人民广播电台农村台法制人生频道中开办了朝阳3·15消费热线专题直播节目。开办本节目主要目的是加大《消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直接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为农村消费者答疑解难提供咨询服务,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报道朝阳消费维权工作动态等等。此节目为每周四15:20——16:00固定一次播出,节目时间长40分钟。节目主要面对农村消费者进行热线直播形式,市消保委的两位副秘书长为特约主持人做客直播间,与朝阳电台著名主持人杨旭一起接听热线投诉咨询电话,现场办理热线消费投诉。在节目中,主持人、消费者、经营者实现了三方或多方通话,使节目更具可听性、真实性和现场感。许多被投诉的经营者鉴于媒体的影响,增强了解决消费纠纷的力度和诚意。对于热线中遇到的复杂投诉,节目后立即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在下周进行热线反馈和答复。同时,我们利用朝阳3·15消费热线开展消费教育,进行《消法》宣传普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尤其在“五一”、或“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适时推出特别节目《假日旅游之消费警示》等专题内容节目,宣传有关专题消费知识和介绍典型案例,在广大农村听众中起到了很好的消费引导和消费警示作用。朝阳3·15消费热线以农村消费者为主要听众,凡有关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常识和警示案例都贯穿于日常版3·15消费热线节目中。五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这一活动我们已经连续坚持十多年时间,主要是以每年3·15活动为契机,此时正处于春耕备耕期间,深入持续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宣传,印发《消法》小册子和《农资消费安全》宣传资料发到村民组、张贴到农资销售门点、学校、村部、商店等明显处,全市每年发放都在5张份以上。我们还将购买农资“六应当”(应当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 的门点购买,千万不要在走村串户的送货车上购买;应当仔细查看农资产品的合格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标识;应当根据自家地块、作物特点选购农资,并要求经营者介绍商品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应当积极参加农业科技部门组织的培训,增强科学种田的技能;应当索要购货凭证,保留必要的证据;应当在第一时间投诉和举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消费警示和有关农村消费维权知识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农民手中,以此指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
三、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辽政办发[2005]6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省积极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朝阳市消保委从2005年9月份开始启动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两年以来,我们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工商局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稳妥扎实地推进了全市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可以说,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截止10月15日,全市已建成消费分会63个,已建成基层“两站”895个,其中在农村建站745个。回顾两年来农村建站所走过的历程,深深感到,抓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是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农村维权工作的前提和主要途径。两年建站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抓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消费维权工作长久之计。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来。在“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一是制定了朝阳市政府三年发展计划和建站指标。到2008年底,全市农村建站普及率达到60%以上,城镇社区达到80%以上。二是朝阳市政府专门下发推进“两站”建设文件;成立“两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四是市政府召开全市“两站”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大会;五是市县两级协会分别对“两站”工作人员举办大小规模培训班16期;六是将“两站”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核。
为进一步加大“两站”工作力度,市政府领导决定对“两站”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考核。为此,朝阳市政府以朝政办传[2007]86号明传电报《关于对全市“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从8月13日开始,在市政府主管市长彭诚强、副秘书长鲍晓华同志亲自带领下,由市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工商局、消协组成“两站”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农村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通过本次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对全市“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起到很强推进作用。也为今后“两站”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依靠党委政府推动“一会两站”建设工作,朝阳市“两站”建设工作成果较为明显,截止10月15日,农村基层“两站”两年来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4223人次;受理调解各类消费纠纷1584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2.3万元;为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260件。农村消费维权“两站”目前已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重要前沿哨口,是工商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抓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农村“两站”维权作用越来越明显,维权典型事例越来越多,仅举一例:北票市蒙古营乡跃进村“两站”于2006年8月份受理了一起“柿都粉王西红柿种子劣质”投诉案,“两站”站长(任村支书)韩作军通过当地工商、法院等积极为受损害的农民进行维权,最后终于为本村农民挽回1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