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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
以消费者权益为本的经理王景明
[字号:]
2014-12-11 中国消费者协会

  王景明是辽宁省阜新国泰大厦董事长。在他担任企业领导近7年的时间里,始终把依法维权工作当作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采取了一系列新颖独特的依法维权举措,使国泰大厦经济效益大增,而且在依法维权方面成为当地的一面旗帜。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市依法维权先进经理。 国泰大厦开业伊始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建厦之本。为此,他带领员工实施了“一年一套维权新打法”的方略,1994年在抓全体员工普及《消法》的基础上,开展了为顾客选购、反对推销的“为顾客献真诚”活动,要求员工要“站在消费者角度当营业员,站在买者角度卖好货”,并提出了国泰大厦“品种全、质量好、价格平、服务诚、可退换”等十大经营原则;1995年开展了“购货无风险”活动,要求员工要保证消费者业商厦购物达到“三个没有”,即没有情绪上的风险——微笑服务态度好;没有质量上的风险——货零点价实购货放心;没有兴趣上的风险——满足顾客需要,让其心情愉快;1996年开展了“无假货、无虚价、不满意就退货”承诺活动,一举震动了阜新城乡,在上千家企业鹤立鸡群;1997年实施“信誉、规模、人才三大建厦战略”,把讲诚信、反欺诈作为三大战略重点;1998年开展了“手拉手和消费者交朋友”活动;1999年开展“建信誉大厦工程”,让消费者对商厦服务有信心,厂家对商厦供货有信心,职工对班子领导有信心;今年又开展了“36字服务公约、55项免费服务”等活动。1996年国泰大厦被评为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1998年评为省级诚信单位,2000年成为阜新唯一一家的被中消协推荐的国家级诚信单位。 在阜新,一提到国泰大厦,人们都首先想到国泰大厦响亮的承诺-无假货、无虚价、不满意就退货。7年来,国泰大厦为兑现承诺,退换货8000多件次,赔偿金额606万元,企业直接损失7万多元,这种7年如一日拒绝假货、坚定兑现承诺的行动受到阜新地区广大消费者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