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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
以身“试”法的法律专家何山
[字号:]
2014-12-11 中国消费者协会

  何山,著名民法专家,1968年从事政治工作,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一直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消费站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现为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 多年来,何山同志一直活跃在消费维权领域,为推动消费站权益保护事业而不懈努力。从1991年着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开始,何山一直在为《消法》49条的制定和出台做不懈的努力。“缺一赔十”是人民群众与缺斤短两、克扣消费者的行为做斗争的结晶。当“缺一罚十”的民间约定上升为理论上的惩罚性赔偿以法律形式出现时,消费者就有了与假冒产品做斗争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使伪劣商品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而何山“知假买假、以身试法”并获得双倍赔偿的经历更给了消费者一个很好的司法实践。1996年,他将疑假买假打官司所获得的增加赔偿中的加倍部分捐献给了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打假基金。 多年来,何山同志一直为研究《消法》、宣传《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2000年5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国际消联组织支持下召开国际“消费者投诉及索偿机制会议”,国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权威专家百余人云集香港,大陆方面有两名权威专家被指定参会,何山同志也是其中之一。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运动史上,何山同志是值得广大消费者敬重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