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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
全国性消费者组织首创者朱震元
[字号:]
2014-12-11 中国消费者协会

  1981年春天,我国政府首次被邀请参加联合国亚洲太平洋经社理事会于6月在曼谷召开 的旨在推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活动的“保护消费者磋商会”。朱震元作为中国代表之一参加了会议。回国后,他们向国务院写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我国建立消费者组织、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建议。当时在任的国务院的六位副总理——谷牧、薄一波、方毅、余秋里、陈慕华、姬鹏飞都圈阅了这个报告。朱震元同志因此成为成立全国性消费者组织的首倡者之一。 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后,朱震元同志当选为该会副会长。他同理事会的其他成员一起积极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各项工作,参与国内优质产品评选活动,协调处理产品质量纠纷及消费者的投诉。同时也努力开拓国际交往,加强与国际消费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1985年10月应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邀请,他作为团长率领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团首次访问香港,介绍内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对扩大我国消费者协会的影响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宣传了当时刚刚成立10个月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扩大了中消协在国际上的影响。 朱震元担任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局长期间,大力加强进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了进口商品安全许可制度,并针对当时检验设备力量薄弱的情况,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了实验室认可工作,保证了对进口商品的检测和测试,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护了国内消费者利益。 朱震元在国外任经济商务参赞期间,积极了解当地保护消费者利益情况,1998年3月回国后不久,他便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老朋友取得联系,到消协查阅有关资料,并表示退休后有更多时间,愿意参与消协的一些工作。他在病重期间还很关心中国消费者事业的发展,1998年12月北京电视台记者要采访他,请他谈谈有关中国消协的历史及今后工作意见。当时他身体状况已经十分虚弱,还是坚持接受采访,在讲话的时候,朱震元同志的额头上豆大汗珠直往下滚。然而,他那接受采访的风度依然如故,讲话条理清晰,采访一次成功。第二天电视台新闻播放了采访他的消息,许多老同志看后打来电视祝贺,说他讲得很好。这是朱震元同志一生中最后一次接受记者采访,也是他对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所做的最后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