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秋是江西省新余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女干部,自1998年1月从事消协工作以来,她多次被评为市工商局先进个人,2002年,她所在的市消协被中消协授予维权先进集体,她个人被省消协评为维权先进人。
尽职尽责 交出满意答从事消协工作至今,何俊秋具体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统计报表、宣传报道等工作。五年来,她直接和间接经办了800多起投诉案,均得到圆满调处,何俊秋在认真做好案件调处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宣传报道工作,1998年以来,先后在《人民日报》、《审计报》、《农民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内刊)发表稿件400余篇;省有关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共连续四年被省工商局评为"优秀通讯员"称号。
依法维权 营造放心环境
消费者李先生去某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了"达芬拉露",药房给的却是"大佛喉露",在被告知是同一种药的情况下,患者取走了药。回到家,李先生才发现药是过期的。受理这起投诉后,何俊秋和同事找到医院管理人员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后,义正词严地指出了医院的违法行为。使医院人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赶到李先生家中赔礼道歉,除退回消费者车费、挂号费、药费外,双倍返还药费,李先生十分满意。新余市消协曾受理一起涉外旅游集体投诉,7名消费者在交清规定费用后随旅行社赴新马泰等旅游,可途中又被迫交纳自费项目、导游小费等费用。 受理这起投诉后,何俊秋和同事们一起多方奔走,耐心组织调解,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0元。
保驾护航 发布消费警示
几年来,何俊秋充分发挥自己是报社特约记者的优势,以发布消费警示的形式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尤其是在抗击非典期间,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为了您的健康,请拒食野生动物,这条消费警示发布早,教育面广,具有现实及长远的指导意义。
排忧解难 实践民心工程
作为一名专职投诉受理员,长期以来,小何坚持用爱心、细心、耐心、慧心和热心为消费者服务,深受消费者的好评。消费者袁某在家中使用热水器洗澡,不慎中毒身亡。其公婆写信给厂家联系,也没有得到解决。带着一线希望,杨婆婆抱着3岁的孙子走进了消协办公室。在市消协的督促下,厂家代表以多种"理由"推脱责任。面对困难,小何查资料,找专家,最终掌握了"肇事"热水器存在缺陷的证据,使袁某家属获得了2.9万元的经济补偿。消费者沈女士赴北京看病时,花高价购买了一枚据说能治病的金戒指送给患有高血压病的父亲。可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戒指不但不能治病,而且根本就不是金的,实际价值仅为20元!由于受到父亲的误解,沈女士伤心欲绝,病情加重。受理投诉后,何俊秋多次与北京市有关部门联系,一直未果。但小何毫不气馁,她给中消协秘书长写了一封信,在中消协的帮助下,一个月后,沈女士收到了戒指的退款7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