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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
孜孜矻矻襄助消费维权的法律人
[字号:]
2016-12-09

邱兴亮是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律师团”骨干成员。现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作为一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志愿者,邱兴亮律师10余年来为厦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倾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特别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消费者的高度赞誉和社会的广泛点赞。先后被授予厦门市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厦门市消费维权优秀律师厦门市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奖、“厦门市第四届(2012-2014年度)优秀志愿者”、“2015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厦门维权律师团助消费者解法律困境还入选改革开放30年福建十大消费维权事件。主要维权事迹:

一、投身立法建设,完善维权法规

近年来,在坚持“常规消费维权活动的同时,邱兴亮律师日益注重消费者整体利益的维护,积极投身消费维权的立法建设和制度建构,撰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司法方面的建议、课题和论文,为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言献策,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2010年撰写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意见得到福建省人大法工委的高度赞誉;2012年参与《厦门经济特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2013-2016年,撰写了近20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司法建议,其中,《关于<消法>修正案草案宜厘清消协法律地位、明确政府支持举措等内容的建议》被全国政协、福建省政协采用,建议内容在新消法中得到充分体现2014年,按照厦门市消保委部署的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汽车行业反垄断以及消费公益诉讼研究的要求,深入研究了汽车行业反垄断、消费公益诉讼等相关议题,撰写了《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若干问题亟待明确》等专文,提交给中国消费者协会参考。《关于多管齐下加大预付费消费规制力度的建议》、《群体性消费纠纷之化解亟需完善相关法律》、《关于“信用卡全额罚息”做法应当立即叫停的建议》、《放开定价勿忘完善<价格法>及其他配套举措》、《虚高书价一定程度阻碍全民阅读活动的推进》、《过度维权亟需导正》、《宜整合设立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缓和医病关系、纾解医病纠纷的几点建议》等与消费相关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67月邱兴亮律师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详尽的修改完善建议(将征求意见稿转化为表格版使得完善建议一目了然),并随附近年来撰写的相关专题文章供参考。20168-9月积极配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调研工作,牺牲许多休息时间,认真提出修订意见建议

二、关注民意诉求,保障合法权益

邱兴亮律师长期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与厦门市消保委等密切互动,认真规划因应之策,谋划解决之道,襄助厦门市消保委一年啃一块“硬骨头”,期冀净化完善行业消费环境。2013年参与物业消费调查评议,对市民集中反映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现场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厦门晚报》发表“业委会不能取代业主大会”、“占用、堵塞、封闭安全通道行为违法”等观点,促使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参与撰写《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情况报告》,提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业主自营式物业管理模式试点”等多项创新性建议,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诸多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付诸实施。2014年参与厦门市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就乱收费、维修不透明、强制保险、强制交易等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厦门晚报》上发表数篇点评意见,为消费者支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则将注意力聚焦于铁路运输企业强行要求遗失动车车票的旅客补票此一热点问题上,撰写了万余字的文章,深度剖析现行补票做法对旅客不公平、不合理,损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与厦门市消保委通力合作,最终形成4000多字的《关于动车车票遗失补票做法亟待完善的意见》的建议函,寄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希冀藉此推动铁路运输企业尽速实施合法、合理、科学的补票做法,加大对旅客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建议函得到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积极回应,2016114日上午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局以及厦门市火车站一行六人专程到厦门市消保委反馈情况,进行交流,来人对建议函的内容、形式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邱兴亮律师全程参与交流,深入交换意见。《中国消费者报》等对此作了专门报道。2016年厦门市消保委开展的银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邱兴亮律师一如既往积极参与。

三、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消费维权

年来,邱兴亮律师积极参与消费争议的调解,为重大、复杂、疑难的消费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通过每月律师接访日、热点问题专业点评、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参与调解和约谈等形式,协助化解了移动数据流量不清、信用卡“全额罚息、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燃气公司燃气钢瓶租金不合理收费等一批公共服务行业热点难点消费争议5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针对消费侵权的普遍现象或具体个案在厦门市主流媒体上发表专业、严谨的法律意见,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实质,督促经营者整改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例如,“公民合法财产岂能随意占为己有”的维权观点,促使电信公司对电信充值卡“过期视为用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条款进行整改。

此外,邱兴亮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担当社会公众的普法使者,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通过利用“3.15”活动宣传日、新闻媒体传播、现场授课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消法等法律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厦门消费者》等报刊上撰写10多篇以“新消法,新亮点——邱兴亮律师带你学习新消法的法律解读,深受好评。对厦门每年度的“十大消费典型(侵权)案例以及不平等格式条款厦门市十大消费陷阱消费领域潜规则房地产领域的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点评,及时揭露新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极大地提升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社会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