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注:办公平台仅限于消费者协会系统内部使用。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速递  > 图片新闻  >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宇在广西调研
图片新闻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宇在广西调研
[字号:]
2017-07-14 广西省自治区消费者委员会

图:常宇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唐山社区老年消费教育基地与老年消费者座谈


  77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宇深入广西南宁市、崇左市、凭祥市调研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老年消费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广西消委会组织开展的老年消费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调研期间,常宇先后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唐山社区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崇左市江州区老年大学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凭祥市工商局浦寨工商所、浦寨边贸城联合调解室和红木文博城市场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老年消费者、市场开办者开展座谈,深入了解当地工商、消委会组织开展的“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边境消费维权以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工作情况。

  常宇充分肯定广西各级消委会、工商部门联合老干部管理部门建立老年消费教育基地,深入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提高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意识,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对南宁市西乡塘区联合社区不定期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崇左凭祥市工商、消委会联合法院、边防等部门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模式,以及联合司法、边防等部门建立的人民调解模式给予高度认可。常宇认为,凭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充分体现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特点,此举对其他省市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常宇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消委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和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


  常宇要求,广西各级消委会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处理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效能;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消费教育力度,指导、帮助老年消费者树立科学、安全、理性的消费观,不断提高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发挥好老年消费教育专家团和老年消费志愿者的作用,推动老年消费教育常态化、专业化,有效降低老年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树立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的意识,做到公平、公正,以此树立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


  广西消委会负责人全程陪同调研,崇左市副市长陈锋,崇左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在崇左、凭祥调研。

我要评论
评论题目:
评论内容:
验证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