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消法》赋予职责,有效提升全国消协组织履职能力,总结交流参与立法立标、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经验,推动全国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10月23—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全国消协组织法律与理论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消协的80余位代表参加培训。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专家讲解了《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标准化改革与发展;德方特邀专家就德国消费者组织情况、德国及欧盟消费者集体权利保护等作了专题介绍。
朱剑桥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强化法律与理论研究是引领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更好服务优化消费环境,辅助决策促进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民主法治建设,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更好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反映建议强化社会监督;有利于更好服务消费信心提振,增强履职权威和社会公信力。朱剑桥秘书长提出全国消协组织要适应当前维权形势复杂多变、利益博弈日益深化、消费者期盼与日俱增的工作形势,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协作意识,聚焦热点问题,推动制度完善,精选消费难点痛点,发挥公益诉讼威力,凝聚社会力量,打造强有力的维权队伍,不断提升消协组织工作整体水平。
在培训中,中消协对全国消协组织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河南、深圳、长春等省市消协介绍了开展公益诉讼、参与立法立标等工作经验,与会人员还就更好履行相关法定职责进行了专题讨论。
2017年以来,全国消协组织积极作为、不断探索,先后就“违法销售病死猪肉”、“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盐”、“手机APP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共享单车押金不退”、“销售有毒有害海鲜”等问题提起了九例公益诉讼,对呵护消费信心、震慑不法行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中消协将继续指导各地消协组织,强化法律与理论工作,履行好法律赋予职责,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实践,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努力。